趙文宗:預設醫療指示 是安樂死通告?
文章日期:2025年11月24日

【明報文章】《維持生命治療的預作決定條例》(下簡稱《條例》)於2024年通過,明年生效。按《條例》,成年病患者在清醒、理智時,於兩名見證人(其中一名是醫生,另一名是成年人,兩人跟病患者均無利益關係)見證下(《條例》第9、12條),可簽署「預設醫療指示」。預設醫療指示會列明:病患者在某種醫療狀况(例如末期疾病、持續性的植物人狀態或陷入不可逆轉昏迷,及其他晚期不可逆轉的壽命受限疾病)時,「希望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例如接駁呼吸機;詳見第4、5、6條)。醫護人員須遵照預設醫療指示做事(第2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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