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涉瞞財况借財仔 保釋金7000加至70萬
文章日期:2025年1月16日
【明報專訊】24歲休班男警涉嫌向財務公司申請貸款時,隱瞞個人財務狀况,欺騙財務公司批出3筆貸款合共105萬元。他被控3項欺詐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否認3罪,裁判官將案件排期於2月11日開審,並下令將被告的保釋金額由原先7000元上調至70萬元,被告須暫時收押直至他完成繳交保釋金。
被告廖健良(24歲)為一名休班警員,已停職。他原先獲准以7000元保釋金等條件保釋候訊。控罪指被告於2023年6月14日與6月23日間,在香港藉欺騙,即分別向眾安銀行有限公司、歐力士財務服務香港有限公司及安信信貸有限公司申請個人貸款時,虛假地提供聲稱完整及準確的內容及資料,意圖詐騙而誘使3間公司批准其貸款申請及批出3筆合共105萬元的貸款。
【案件編號:ESCC 294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