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用戶聲稱1:1 兩月兩無位
文章日期:2025年1月16日
【明報專訊】B公司與一個停車場合作,為月租車位的用戶推出充電月費計劃,廣告聲稱充電位與用戶比例1:1,合約期36個月,月費680元。有車主參加計劃後,兩個月內兩度無空置充電車位,即時向停車場職員求助不果,事後亦未能聯絡B的客戶服務職員。車主質疑充電位和月費用戶比例並非1:1,向消委會投訴,盼B退回部分款項。B回覆消委會稱停車場共有21名月租用戶,公司已在21個車位安裝充電樁,比例與承諾相符,並稱與停車場管理公司跟進後得悉,由於新安裝的充電樁缺乏明確標示,部分時租車輛誤泊充電位。管理公司已在充電位貼告示並安排職員加強監察。
(消委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