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誘兩女赴泰拘一人 警擬申加刑 美容師「搵快錢」作餌控串騙 家屬付錢贖回「豬仔」
文章日期:2025年1月16日
【明報專訊】21歲及23歲女子早前在酒吧認識一名32歲美容師,兩人聽信美容師所言,上月27日搭飛機到泰國「搵快錢」,結果被送到緬甸一個詐騙園區,其家人早前向犯罪集團交贖金,兩事主才能於本月11日返港。警方根據返港者提供資料,本周一(13日)拘捕涉案32歲女子,她已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今日提堂。警方稱串謀詐騙最高可判監14年,會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以及申請就同類案件加刑,確保向社會傳達清晰信息。
警:串謀詐騙可囚14年
據了解,兩事主分別無業及打散工為生,兩人返港後協助警方調查,當時兩人無表面傷痕,無提及曾被虐打,精神狀况尚可。據了解其中一名事主姓彭(圖,網上圖片),其家屬早前於小紅書發尋人啟事,又接受無綫《東張西望》訪問,希望各界協助尋人。彭太於女兒失蹤一周後收到來電要求付贖金,她形容女兒說話時小心翼翼,聽到問題後要停頓一會兒才回答。彭太稱曾向警方及入境處求助,但當時未有進展,故自行尋找中間人協助,多次相約交贖金及放人質時間地點;後來在小紅書報平安稱女兒已回港。
警方稱,上月30日及本月1日接到兩宗報案,分別稱與21歲及23歲的女兒失去聯絡。警方調查後發現兩人於去年12月27日由機場前往泰國後失聯。家屬其後接到信息,對方要求各付2.8萬美元(約21.8萬港元)贖回事主。兩事主家屬都有交贖金,警方及入境處亦與當地執法部門跟進,兩人最終於1月11日返港。
疑犯酒吧結識事主 厚酬免費遊誘騙
警:未見犯罪團伙酒吧誘人呈趨勢
警方調查後,周一在尖沙嘴拘捕涉案32歲姓潘本地女子。調查顯示,潘女早前在酒吧分別結識兩事主,她表現豪爽,與兩人混熟後,以優厚工作報酬及提供免費旅遊的名義誘騙她們到泰國。新界南總區刑事部警司姚永勤說,暫時未有見到犯罪團伙於酒吧誘騙他人的趨勢,正調查被捕人是否被團伙操控,以及了解有無涉及其他受害人。姚稱本案兩事主是自願離港,並非在當地旅行逛街期間被捉走,呼籲市民勿輕信條件異常優厚的工作機會,免墮入陷阱。
拐到緬甸 要求各付逾20萬
按事主所說,她們到埗後隨即登上詐騙集團的車,被沒收護照及手機,搭車搭船,輾轉10多個小時後被送到緬甸詐騙園區。園區守衛森嚴,有鐵絲網重重包圍,有身穿軍服、手持長槍者把守。兩人被要求學習如何當詐騙工作,園區提供劇本、人設等,但由於兩人自由受限,不知道自己實際位置。
保安局數字顯示,自去年第二季有28名港人疑被誘騙到東南亞國家,其中16人已安全回港,即尚有12人需要協助。翻查資料,區院去年11月處理過一宗同類案件,兩名涉誘使他人前往東南亞國家的男子承認串謀詐騙罪,其中一人另涉洗黑錢案,兩人總刑期分別為3年及7年。法官當時稱法庭須藉嚴懲參與其中的人傳達強而有力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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