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受賄8.22億 疆前副書記李鵬新認罪
文章日期:2025年1月10日

【明報專訊】新疆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李鵬新被控受賄8.22億元人民幣,案件昨在陝西省寶雞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李鵬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

起訴書指控,李鵬新在1999年至2023年擔任中共青海省海西州副書記、格爾木書記、海西州書記、青海政法委書記、內蒙古組織部長、新疆副書記,以及青海省副省級幹部等職時,為他人在礦產開發、企業經營、幹部任用等提供幫助,收受巨額財物。

(央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