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貴州黔東南州中級法院昨一審裁定,貴州省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劉文新受賄、行賄、洗錢、非法攜帶管制刀具危及公共安全罪名成立,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兩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劉文新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