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區永安小學門外「11·19」駕車撞人案一審,昨日在常德中級法院開庭,法院當庭裁定肇事司機黃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成立,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