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敬國:欠薪止於智者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23日
【明報文章】今年7月以來,建造業欠薪愈發嚴峻,初步統計受影響工友超過2000人,涉及金額累計更逾3億元。令人不禁質問:為何欠薪問題仍無法根治?工友又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欠薪問題的根源,確實與當前經濟環境和地產市道低迷有關。一些無良僱主沒好好管理現金流,便以各種藉口拖欠工友薪金。面對這種情况,社會各界紛紛呼籲政府及業界推出有效措施保障工友權益。
然而在關注外部因素的同時,我們必須反思:工友自身是否也有責任?又會否在不知不覺間助長此類不良現象發生?
口頭協議:工友權益的隱形陷阱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必須在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時即到期支付薪金,不得遲於工資期屆滿後7天;若僱主故意遲付工資,即屬違法,最高可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然而在實際情况中,不少工友或因教育水平有限,或對相關法例缺乏認識,往往只與分包商達成口頭合約,並無簽訂任何僱傭合約下便開工。這種做法看似簡便,亦非常普遍,卻隱藏巨大風險:一旦出現欠薪,工友往往難以提供有效證據,追討權益就變得非常困難。
更令人遺憾的是,一些工友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並無及時向勞工處舉報,而是選擇容忍與等待。「拍膊頭,捱義氣」不僅無法保障自身權益,反而助長欠薪陋習蔓延。不少無良僱主正正利用工友這種心態,更加肆無忌憚繼續拖欠薪金。
當然,造成欠薪的根源在於業界陋習和缺乏有效監管,惟工友自身也要承擔一定責任。簽訂正式僱傭合約、及時向勞工處舉報欠薪,不僅能夠保障個人權益,也是對自身勞動價值的尊重。倘連工友都不積極捍衛合法權益,即使政府制定再多法例、司法制度再完善、承建商如何全面配合,也是無法從根本遏止這種不良現象。
要解決建造業欠薪問題,除政府加強監管和執法力度,更需要提升工友的法律意識。政府和相關機構應加強法律教育,令工友了解簽訂書面僱傭合約的重要,以及在遇到欠薪問題時如何依法維權。同時,工友也應明白只有通過法律途徑,才能夠避免淪為欠薪受害者。
使用「收取工資確認書」保權益
為進一步保障工友及承建商權益、減少薪酬爭議並提升行業形象,香港建造商會早前向全體會員公司發布具法律效力的「收妥全數薪金款項確認書」表格,呼籲它們要求旗下分包商全面採用,以協助工友確認已收到全部薪金,包括工資、獎金、津貼等,避免日後發生糾紛,並讓會員公司有系統地記錄旗下工地工友的薪酬發放資料,提高運作效率。
同時,亦要向工友廣泛宣傳,使他們了解簽署確認書的意義和作用,包括詳細說明工資計算方式及發放時間等,讓工友清晰認知自身權益,以獲合理保障。通過大家共同實行上述措施,將能夠有效推動建造業工資支付方式更趨透明化和規範化,減少欠薪和不必要爭議。
誠信是任何合約的基石。法律對建造業付款流程訂定嚴格標準和規定,承建商會定期主動與分包商溝通,解決付款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個別延付情况確實存在,惟往往涉及複雜原因,例如業主延遲付款、工程變更導致額外成本或合約條款爭議等。我們鼓勵所有承建商繼續遵循這些高標準,以維護行業整體聲譽。
誠然,為保障工友合法權益,即使在分包商違約的情况下,承建商也會先行墊付工友工資,但這無疑增加承建商的財政壓力。「忍字頭上一把刀」,筆者再次呼籲所有工友對欠薪「零容忍」,及時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在工資期滿後7天向勞工處舉報,以遏制不良現象,維護自身權益。只有這樣,才能夠令「有汗出、有糧出」成為行業常態,讓工友的勞動價值獲得真正尊重。
作者是香港建造商會執行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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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敬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