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黃子悅等14人上訴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19日
【明報專訊】民主派「35+」初選案上月判刑,45人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辯方上訴期限日前屆滿。高院文件顯示,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亦提刑期上訴,累計14名被告上訴。本報正向律政司查詢是否收悉14人的上訴申請。
根據高院文件,在初選案判囚4年5個月的黃子悅不服刑期上訴。連同早前的鄒家成、黃碧雲、楊雪盈、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彭卓棋、陳志全、鄭達鴻、何啟明、譚得志和梁國雄,目前有14人提上訴。當中12人經審訊後定罪,不服定罪和刑期上訴;認罪的譚得志和黃子悅則提刑期上訴。
黃子悅另涉於2019年11月理大外圍暴動,在暴動案判囚37個月,正在監獄服刑。辯方在初選案求情時,冀法庭考慮部分刑期同期執行,不要加刑太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刑指,理大暴動和初選無直接關係,看不到刑期同期執行的原因。法官以7年為量刑起點,考慮黃認罪和誤解法律,減至監禁4年5個月,刑期與暴動案分期執行。
【案件編號:CACC 253、2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