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我曾在大學任教多年,其中一項職責,是為應屆或之前的本科畢業生,寫攻讀其他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的推薦信,當中包括報讀跟法律有關課程。即使我已經離任,不少舊生仍然會找我。最近,有前學生打算報讀仲裁及爭議解決的兼讀法律碩士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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