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公仔投訴年飈兩倍 消委促規管 指夾起即彈 禮品不對辦 「保夾價」要玩夠100元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17日

【明報專訊】近年湧現大量夾公仔舖,內設多款夾公仔機,展示豐厚獎品吸引玩家,惟夾公仔舖毋須申領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缺乏規管,並衍生種種亂象。消委會今年首11個月接到42宗投訴,較去年同期增兩倍,有投訴指機爪夾中禮品會自動彈開;有夾中禮品兌換紙條但換來的禮品貨不對辦。消委會認為現是時候重新檢視法例規管。立法會議員江玉歡則憂慮兒童會沉迷,建議若檢視法例可參考台灣和新加坡做法。

被指「彈夾」 商戶:台式三爪機途中會鬆開

消委會接到一宗夾公仔機投訴,投訴人以每局5元玩一台夾公仔機,玩了4次,並夾起公仔,但當爪夾把公仔夾起到機器頂部時卻自動彈開。投訴人向職員查詢,職員指是該機的設定、非故障,並稱該機設有「保夾」機制,玩家在同一機消費達一定金額但仍未獲獎,爪夾便不會彈開,可把公仔直接送到出貨洞口。

投訴人認為,「彈夾」設定使消費者即使成功夾起公仔,公仔亦會原地掉落,消費者不可能在「保夾」機制以外成功夾出公仔,質疑商戶經營手法有詐和取巧,認為設定極不合理,有損消費者權益,故投訴。商戶回覆消委會稱,該台是台式三爪機,其爪夾會於回洞口途中鬆開,玩家可運用技巧讓夾起的公仔慢慢接近洞口獲取獎品,而該店的機台均設保夾機制,投訴人當日玩的機台「保夾價」是100元;該商戶亦指職員當日接到投訴後已全數退回20元。

另有投訴人用硬幣兌換機將100元兌換成5元硬幣,但只釋出一枚5元,商戶拒退還現金,卻提出以夾公仔局數作補償,投訴人認為機內硬幣不足是商戶管理問題,將兌幣與遊戲局數綑綁有強迫消費之嫌。

消委:是時候檢視法例 議員倡參考台星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稱,一般供人付款以夾取機內物品的夾公仔機舖,現時毋須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申領牌照,認為是時候重新檢視法例,亦提醒商戶應合理設定機器和制定公平清楚的得獎規則,詳列遊戲機旁,並應列明保夾機制、積分兌獎等遊戲規則。她又指不少舖無職員駐場,夾公仔機亦可能分屬不同「台主」,消費者若有疑問未必能即時聯絡到負責人。

議員江玉歡稱,相信大部分人理解夾公仔講求技巧及運氣,非要求「夾一下就有獎」,她不贊成「一有事就要規管立法」,望業界自律。她提到近日走訪多區夾公仔舖,前日兌換了20個5元硬幣遊玩,夾起公仔16次,但每次爪夾都鬆開;她認為大部分人非專業玩家,若台主以公仔招徠但客人沒辦法夾到,「即係取巧!同斤變両有咩分別?」

江指早前有夾公仔機疑涉賭博,她往視察發現大部分未再有賭博成分,認為反映業界可自律,反而憂慮兒童會沉迷。她稱台灣10月宣布《自助選物販賣事業管理規範》生效,規定保證取物上限金額不得逾990元新台幣(約237港元)、台主和場主皆受規範等;新加坡3月起加強規管夾公仔機,如獎品價值不可逾100坡幣(約570港元)。

明報記者

(消委報告)

■明報報料熱線﹕[email protected]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