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高球場建屋如若無心 無謂再浪費時間做戲
文章日期:2024年12月4日

【明報社評】粉嶺高爾夫球場環評報告司法覆核,高院裁定環評報告不符合規定,當局若要興建公屋,須重新諮詢。有關粉嶺高球場的問題,社會討論了10多年,面對既得利益壓力,政府一再退讓,僅收回32公頃「舊場」用地,並建議將其中9公頃土地用來建屋。反對一方所採取的策略,一言蔽之就是拖字訣,令建屋計劃「緩不濟急」,再徹底否定發展需要,變相還原土地用途。倘若當局已失去推進建屋計劃的政治意志,只是想找下台階,就無謂再浪費時間,然而政府必須緊記初衷,這32公頃土地現已屬公眾地方,再非私人遊樂場地,就算不建屋,日後如何使用及發展,都必須以普羅大眾而非權貴的利益為依歸。

拖死高球場建屋計劃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

去年9月,政府收回粉嶺高球場「舊場」,即粉錦公路以東約32公頃土地,其中9.5公頃用作興建公營房屋,合計提供約萬伙單位。「香港哥爾夫球會」反對建屋計劃,以當局所做的環評報告存在重大缺失為由,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本周裁定政府敗訴,推翻了環評報告。有支持收地建屋的團體表示失望,期望政府上訴,亦有立法會議員稱本港「未來房屋供應大有改善」,促請維持高球場地用途。行政長官李家超昨稱,裁決影響興建公屋數量及時間,政府會「全面研究及評估」,同時又說政府已覓得足夠土地建屋,粉嶺高球場單一項目供應改變,對本港整體公屋10年供應目標,不會有大影響。有關說法難免令人關注,當局是否還有決心推進建屋計劃。

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庭裁決當然要尊重。然而同時需要留意的是,裁決主要只是指出環評諮詢存在重大不足、環評報告不符合規定,並非以環保為由否決任何發展;法官也沒有說過,相關土地一定要作高球場用途。這是討論下一步政府應該怎麼做的立足點。

高球場建屋計劃,確是上屆政府所作的決定,然而有關粉嶺高球場的問題,其實社會已經討論了10多年。粉嶺高球場佔地172公頃,乃是政府根據「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方式批出,當局僅收取象徵式費用。多年來,粉嶺高球場儼如權貴俱樂部,2010年代初,政府推動新界東北發展計劃,粉嶺高球場未被納入發展範圍,外界已有質疑聲音;審計報告也認為,有迫切需要全面檢討私人遊樂場地政策。社會上有人提倡全面收回高球場用地建屋發展,亦有意見認為可以化作大型公園等。這些倡議其實背後都有一個前提,就是政府沒理由將如此大幅土地批作「私人遊樂場地」,僅供小撮人享用。

上屆政府發起「土地大辯論」,粉嶺高球場建屋再度提上議事日程,既得利益大力反對,除了保護珍貴樹木外,又搬出交通負荷、體育發展等不同理由。政府最後只收回舊場32公頃,僅僅撥出9公頃建屋,其餘作為公眾保育及休憩用途,如有需要還可借予高球會作為大型比賽「後勤用地」,其實已是重大妥協,可是反對者仍不接受。

儘管過去一年現實運作經驗已證明,收回舊場無礙粉嶺高球場舉辦國際賽事,可是反對者就是強調這是重大缺失,「不利香港主辦高球盛事」。針對當年政府土地供應小組,將高球場建屋列為少數可在短期增加供應的選項(意指大約8年就能有樓落成),反對一方策略是採取拖字訣,設法阻慢建屋計劃落實,再以「緩不濟急」、「中長期有其他供應選項」為由,拖死發展計劃。對於既得利益來說,這兩三天的事態發展,可說是正中下懷。

按照最理想情况,高球場建屋理論上2028年左右便應該落成入伙,即使政府實際推進步伐沒這麼快,原本下個年度亦應該可以將地皮移交房署發展,惟受官司影響,政府之前已將移交時間推遲兩個年度。今次裁決意味,如果政府還想推動建屋計劃,不管走上訴還是重新諮詢之路,至少要額外再拖一兩年。這幾年既得利益不斷發動輿論,游說政府放棄高球場建屋計劃,不少人早已對政府的決心存在懷疑。如果當局一早已經「無心戀戰」,只是等待一個下台階,倒不如現在就索性說清楚決定,無謂再炮製假象,浪費時間或公帑成本,在公眾面前延續一場不堪入目的戲碼。

近年高球會方面一直聲稱致力開放粉嶺高球場予公眾使用,然而根據去年初本地報章報道,有記者以公眾身分預約打波,尚未進入球會範圍已因「衣裝不符要求」遭勸離,現場職員還說「這是好高檔地方,不是什麼人都可以入去」。若有人說收回球場建屋是所謂「仇富」,不如說是有些人在排斥公眾。高院裁決後,高球會方面表示將去信政府,期望討論將舊場變成所謂「歷史生態公園」,同時容許在場內繼續打高球。政府收回粉嶺舊場作為公園開放給市民,容許場內打波,很難同時兼顧遊人安全,除非當局走回頭路,變相讓舊場「復活」,指定某些日子時段專供預約者打波。

不建屋不等於「還原」用途

政府莫忘收回舊場初衷

香港有滘西洲公眾高爾夫球場,就算政府放棄建屋計劃,也不等於一定要將粉嶺舊場「復辟」為高球場,當局應該致力令舊場公園設施更完善更方便,讓一般市民隨時都能享用,至於原本用來建屋的土地,也可以改作其他發展用途,之前就有議員認為可以用來興建低密度安老院舍,總而言之,「還原」打波用途,絕非唯一選擇,也不見得就是「唯一最符合香港整體利益」的安排,政府必須緊記當日收回舊場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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