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平權3案 終極上訴周二判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22日

【明報專訊】現行公屋和居屋計劃不承認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先後有男同志入稟司法覆核,獲原訟庭和上訴庭裁定勝訴,房委會再終極上訴。另外,原訟庭4年前裁定海外結婚的同性伴侶可享遺產繼承權,律政司亦提終極上訴。終院網頁顯示,3宗關於同志權益的司法覆核下周二(26日)一併頒布判決。

同志公屋和居屋案件的上訴人為房委會,公屋案答辯人為Nick Infinger,居屋案答辯人為李亦豪,代亡夫吳翰林訴訟。房委會一方早前稱,政府鼓勵港人自然生育,促進人口增長,異性伴侶較大機會生兒育女,有別於同性伴侶。法官質疑說法不合邏輯,舉例女同志伴侶有更高的生育能力,異性夫婦未必生育。

至於遺產繼承權案,上訴人為律政司;答辯人為李亦豪。律政司一方早前表示,因應岑子杰同婚案判決,正研究設立替代框架承認同性伴侶關係,若本案「斬件式」更改婚姻定義,會造成混亂。李一方表示,岑子杰一案終院判決正暫緩生效,政府未公開說明立法進度,不影響本案。

【案件編號:FACV 2-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