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岳橋「任公民黨領導」 量刑8年起泛民中最重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20日

【明報專訊】初選泛民參選者中,以時任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圖)的8年量刑起點最重。法官形容,楊在2020年3月記者會措辭強硬、跟戴耀廷一樣堅定不移實施涉案謀劃,並在公民黨擔當領導角色,但同時基於他認罪悔過等因素,減刑至監禁5年1個月。案發時楊的黨友譚文豪和郭家麒同被判監4年2個月,受審後罪成的鄭達鴻則被判囚6年半。

認罪囚5年1月 官信悔過

案發時屬公民黨成員的罪成被告包括認罪的楊岳橋、譚文豪、郭家麒,以及不認罪的鄭達鴻,楊量刑起點8年,其餘3人起點7年。法官在判辭表示,公民黨參與涉案謀劃時,楊岳橋在黨內擔當領導角色,積極主動行事,有關情况從2020年3月25日該黨召開初選記者會可見一斑,故以8年為量刑起點。法官接納楊認罪悔過,減刑三分之一,另考慮到他多年來的公共服務,額外減刑3個月,判囚5年1個月。

本案法官接納不少被告對法律無知而減刑;至於無求情稱對法律無知的被告,法官會視他們經過深思熟慮而決定不以此為求情理由。

不過法官特別提及,這項求情理由不適用於戴耀廷及楊岳橋,因為他們均是法律從業員,而且堅決推動落實涉案謀劃,「對他們來說,謀劃合法與否不重要,他們只向別人推銷想法」。

郭家麒譚文豪囚4年2月

鄭達鴻不認罪囚6年半

至於兩名認罪前黨友,法官表示郭家麒跟楊岳橋一樣,同為時任公民黨黨團成員、屬該黨領袖,而「承認案情」曾顯示譚文豪同意晉身立法會後無差別否決財案,但基於他們認罪、在涉案謀劃的參與度、有可能誤信謀劃合法等因素,判處郭家麒和譚文豪各囚4年2個月。

至於時任區議員、持法律學位的鄭達鴻,法官指出鄭當時未考獲律師資格,接納他或被誤導犯案,並考慮他曾任區議員而減刑半年,惟鄭不認罪受審後罪成,判囚6年半。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