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美娟:牀位寓所牌照將提高要求 稱取締無牌籠屋籲舉報 團體促正視安置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17日
【明報專訊】政府銳意取締不適切居所,繼提出立法規管劏房須符合「簡樸房」標準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麥美娟昨日表示,現時包括籠屋等「牀位寓所」受法例規管,稍後待簡樸房諮詢文件出爐,亦會提高牀位寓所牌照要求。她又呼籲市民向當局提供籠屋位置等資訊,承諾加強執法,取締非法經營的牀位寓所。有立法會議員擔心部分劏房業主或轉為經營環境更惡劣的牀位寓所逃避規管,促當局加強巡查及執法。有關注劏房團體表示,籠屋及牀位較劏房更難預計受影響人數,要求當局正視安置問題。
提高通道消防要求 查太空艙
麥美娟昨出席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時,被問到牀位寓所牌照要求是否會因應簡樸房出台而修改,她說屆時會修改牌照要求,提高牀位寓所有關通道或消防等要求。她說現時全港只有7個持牌牀位寓所,若有市民發現市面「籠屋」增加,呼籲向當局反映,以加強執法,局方亦會突擊巡查「太空艙」牀位。
麥美娟上月23日出席其他電台節目時曾提到,上月針對無牌經營牀位寓所作突擊巡查,並可能檢控有關個案。民政事務總署昨晚回覆查詢稱,在今年10月一次突擊巡查中,署方轄下牌照事務處於深水埗區發現兩個涉嫌無牌經營牀位寓所的處所,若有足夠證據會檢控。
麥當日亦提到,當分間單位標準立法後,將檢視牀位寓所要求,強調樓宇消防及安全有更嚴格規限,但一定不會「照搬」分間單位標準,舉例很難要求每個牀位都有窗。
鄭泳舜憂劣質劏房轉籠屋
今年《施政報告》提出以立法方式制定簡樸房出租制度,12月初展開公眾諮詢。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表示,擔心部分劏房業主在簡樸房出租制度定立前,透過轉為經營更惡劣的牀位寓所逃避規管,而在簡樸房法例未訂定及《牀位寓所條例》未修訂的「空窗期」,當局應加強巡查及執法,同時一併檢視「棺材房」等不適切房間和不合規牀位寓所,以便跟取締劣質劏房措施一致,才可收阻嚇作用。
社協:與其提高要求
不如取消發牌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認為,現行法例沒規定牀位寓所牀位數目上限、最低面積等,寓所獲發牌不等於是「適切住所」,與其提高牌照要求,不如取消條例,並用簡樸房準則規管牀位和籠屋,才可進一步取締不適切居所。她強調取締前應先安置住戶,若有完善安置方案,能吸引住戶舉報非法牀位,但承認安置有難度。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成員李善珩認為安置住戶是政府首要工作,「由以前天台屋,到劏房、牀位、籠屋……其實住戶最擔心都係冇屋住」。她說大多數住戶無選擇,唯一訴求是原區或市區安置,建議政府善用空置公屋作中轉房屋,並可參考市建局重建安排,提供現金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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