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女主席憶70年代不公:打電話要走入男更衣室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8日
【明報專訊】大律師行業成立初期,男性佔絕大多數,至近20年女性比例漸增,目前執業大律師中女性佔比約三成。首名大律師公會女主席、香港首名女資深大律師梁冰濂於公會75周年特刊撰文,回顧1970年代對執業女大律師差別對待,形容「(當時)整套制度為男性而設」。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紀佩雅撰文稱,現時面對資深男大律師性騷擾及不當要求,大部分女大律師會沉默,亦有部分投訴的女大律師遭忽視甚至報復。
女性被看低 遲獲派法援刑案
梁冰濂回顧執業初期,女大律師面對不少挑戰,例如當時最高法院(現終院大樓)男大律師更衣室寬敞且有冷氣,女更衣室則由廁所分間,狹小空間內無風扇和冷氣。梁提出增加儲物櫃和電話不獲回應,打電話時要走入男更衣室、向男行家揚聲「各位留意,我要入來了」才用到電話。
由於行內早期較少女性,也影響女大律師待遇。她透露,1970年代女大律師較遲才獲法援委派刑事案,因當局關注她們被指能力不足,但梁冰濂說,有趣的是,當時受影響的女大律師後來成為成功的刑事大狀。她憶述,1992年參選大律師公會主席時,有人甚至擔心女性擔任主席會破壞公會聲譽,「因為(大律師)是男性專業,愚蠢地選出女性,可能被嘲笑及引致尷尬」。梁當時也是當時英聯邦首名擔任公會主席的女性,較英國本土早了6年。
梁說,法律界接納女性的路途上,大律師起步較事務律師遲。隨着女性出任相當數量法官及法律界崗位,她希望香港法律界現在可做到不分性別。
學者:學院2/3女生 大狀僅三成
紀佩雅的文章則表示,表面上無顯著門檻阻礙女性成為大律師,但根據數據,法律學院目前女生約佔三分之二,女性在實習大律師中佔約51.5%,但執業大律師仍維持男女七三比,認為女性不選擇入行及代表性值得關注。
她引述其研究顯示,面對資深男大律師的性騷擾及不當要求,大部分女大律師選擇沉默,考慮包括行頭甚小、資深男大狀行內的影響等,一旦事件曝光可能影響女事主前途。她續說,部分投訴的女大狀更被忽視、報復甚至趕離大律師事務所,部分人心灰意冷轉行。
遇性騷擾多沉默 倡建政策
紀佩雅肯定公會2018年設平等及多元常設委員會,推動產假及包容文化。她建議定期蒐集數據,分析流失原因及推動針對改革,例如建立處理性騷擾及欺凌的政策及程序,以及規定提高實習大律師申請及面試透明度,消除當前「男士俱樂部」文化及挽留女大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