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非法處所藉「治療」招徠 待規管診所牌照生效後實施 無牌痛症中心誤導聲稱 明年底前難禁絕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5日
【明報專訊】市面充斥各類痛症治療中心,宣傳字眼五花八門,例如聲稱可解決腰痠背痛、解除五十肩,亦有聲稱中心由「痛症師」主理。政府提交立法會文件顯示,將禁止非法處所使用「治療」等字眼,防止誤導公眾。醫衛局回覆稱會在規管診所牌照生效後實施規定,換言之新規定明年底前難以落實。有議員認為有助堵塞法律漏洞,但憂痛症中心修改字眼便可繼續營運,並關注能否監管治療行為。
社交平台充斥痛症中心廣告,聲稱提供「衝擊波治療」、「正骨復位」,可「全面修復痛症」、「紓緩炎症」等,並以優惠或免費療程招徠。本報以顧客身分查詢其中一間中心,獲回覆稱首次評估和治療免費,由「痛症治療師操作儀器做治療」,按需要配合復位或推拿按摩,承認非診所,無物理治療師或醫生在場。本報翻查該中心3個服務地址,發現與另一美容集團相同,不屬持牌私營醫療機構。
另一中心聲稱可「全面修復痛症」,首次試做收費近400元,包含診斷、人手筋膜放鬆及以專業儀器「溫熱理療」,由「痛症師」負責;另提供有索償保險保障由物理治療師主理的服務,收費1000元。
禁包含治療診斷醫學等字眼
2018年立法的《私營醫療機構條例》第92條列明,除非法律規定或准許,處所不得使用條例附表指明的名稱或描述,包括治療、診斷及醫學等(見表),惟條文尚未生效。醫衛局上周五提交立法會文件顯示會適時實施該條例,防止巧立名目誤導公眾以為其處所可提供醫療服務。
另外,目前條例規管私家醫院和日間醫療中心的牌照已先後生效,文件顯示擬明年上半年落實規管診所條文的生效日期,同年第四季開始接受牌照和豁免書申請。
醫衛局回覆稱,現行法例訂明無註冊而從事相關醫護專業即屬犯罪,市民可向警方舉報,衛生署將提供專業支援。該局稱將在診所牌照生效後實施上述第92條,以免現時尚未須領牌的醫生或牙醫診所無法使用有關字眼。
該局稱條例將禁用名稱或描述納入附表,原意為容許日後靈活透過附屬法例修改,因時制宜增加或刪除適當字眼,以期更有效規管,並樂意在實施條文時一併考慮是否調整附表。
據悉,政府關注現時規管坊間無牌治療的漏洞,例如去年有美容院提供自然療法後脫罪,近年亦湧現痛症治療中心;政府認為診所牌照生效前可容許過渡期,讓相關治療中心停用指明字眼。
社協幹事連瑋翹稱不少基層街坊曾在唐樓或地舖接受類似服務,每次收費數百元,有長者用後痛症更嚴重甚至疑受傷。他說治療字眼有很多灰色地帶,憂法例難囊括,建議政府在社區增加便捷和整全痛症服務,例如中西醫協作,鼓勵長者尋求專業治療。
議員憂無牌中心改名走法律罅
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凱欣表示,市民未必懂分哪些服務非由註冊醫護人員提供,新條文有助堵塞漏洞。但她憂慮涵蓋字眼籠統,例如無涵蓋「痛症」,即使將來會更新附表,「如果有創意些叫做鬆一鬆中心,是否就管不到?」另關注條文能否監管實際治療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