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三屍案 親女疑事主騙財勸斷交往 被告拒絕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5日
【明報專訊】六旬漢疑因比他小20歲的女友外遇,2021年7月在大埔劏房斬殺三母女和縱火一案,昨日在高院續審。被告女兒供稱,被告認識女事主後,銀行戶口常有不尋常交易紀錄,被告更要求她搬出單位,打算與女友遷入。她認為「個女人」想騙財,曾勸說被告與對方斷絕來往,惟被告曾反駁「我有錢鍾意畀邊個就邊個囉」。辯方展示被告其中一個銀行戶口的交易紀錄,2020年1月至案發當月,被告提取了逾42萬元。
稱被告積蓄百萬 「鐘意畀邊個就邊個」
控方舉證完畢,辯方傳召被告姚委祥(案發時62歲)的女兒姚鳳雲(下稱姚)作供。姚稱其父母共同擁有一個大埔居屋單位,母親2019年1月因病去世,剩下她與被告居住,被告有至少3個銀行戶口,積蓄約百萬元。
曾稱夫妻不合 被告:她擁300萬「無需呃錢」
姚稱被告2020年6月搬走,此前她曾聽到被告與他人通話的語氣與平日不同,內容有關打麻將。她問被告「係咪識咗其他人?」,指「喺嗰度識都唔會係好人」;翌月她再追問被告:「係咪同個女人一齊住?」被告發怒說不要理他;至10月姚留意到被告其中一個戶口有10萬元提款,被告稱「攞咗嚟結婚做禮金,同個女人結婚」。
姚鳳雲憶述被告2020年12月一度回家暫住幾天,稱與「個女人」不合,又說對方欠他很多錢。姚勸說「個女人(事主溫菊芳)係呃你錢」,惟被告數日後又搬走,指溫有300萬元在內地,「唔需要呃錢」。辯方播放同月由姚拍攝的影片,片中姚和胞弟與被告對質,被告稱「關你咩事呀?我有錢鍾意畀邊個就邊個囉」;一名女子出現在片中,控辯雙方不爭議該人是溫。
姚提到被告2021年初兩度回家取東西和簽文件,被告怪責她遲到和不收拾物品,分別用衣架和掃把打她,二人亦就溫的事爭執,此後她甚少聯絡被告;之後被告曾提出要女兒搬走,稱要與溫遷入,姚拒絕。姚在控方盤問下稱,她從親友口中得知溫的女兒不同姓,「我覺得個女人最少有兩個男人啦,即係好極都有限啦,又成日出去賭錢」。
指被告事後痛哭 「唔知點解做咗咁嘅事」
姚稱得知本案後感到震驚,自被告還押後,她與胞弟會輪流前往探望,未曾與被告討論事發經過,除了首次探訪時,被告「喊晒口」主動說「唔知點解會做咗咁嘅事情」。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 1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