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登留言倡插警小腸 裝修工囚24月 官:武力度非輕
文章日期:2024年11月2日
【明報專訊】2021年七一刺警事件後,一名裝修工於網上連登討論區留言稱「下次應插小腸」等,被裁定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昨在替代區院的西九龍法院判刑。區院暫委法官陳慧敏斥被告言論的武力程度絕不輕微,並且正面挑戰警方,令治安受到重大威脅,考慮到要夠阻嚇及懲罰,判囚24個月。
求情稱純多口
帖文僅20分鐘
被告容昌明,現年25歲,報稱地盤建築工人,受審後被裁定於2021年7月1日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害警務人員罪成。辯方求情稱,被告因愚蠢鹵莽犯案,已有悔意,他沒有涉及其他社會事件,「純粹係佢多口」;親友寫求情信稱他常做善事。辯方另在書面陳辭稱被告深表歉意,強調他只在20分鐘發布5則帖文。
陳官庭上提及,在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感激」七一刺警疑犯案(見另稿),4名學生以學生會名義行事,不涉武力,上訴庭將原審的35個月監禁量刑起點降至24個月。辯方指出,本案雖然牽涉武力,但相關辭彙不嚴重,而港大評議會案件有組織,本案較為輕微。
官:無人被煽惑亦不會減責
陳官判刑表示,當日有警員在銅鑼灣被刀刺傷,被告於網上留言稱「插╳死佢老豆老母」等,分別獲兩人和應及駁斥。陳官認為被告聲言「插小腸」的武力程度絕不輕微,無人被煽惑亦不會減輕罪責;而且被告在流行的討論區發言,內容很快流傳出去,即使他並非公眾人物,也可能有人無知跟隨。
陳官批評被告行徑是正面挑戰警方,判刑須保障社會利益,防止罪案重複發生;而他在網上匿名犯案,以為不被發現,可置身事外,行為可恥。陳官續稱,在網上發言煽惑他人容易被模仿,如不阻嚇,情况將再失控。陳官以監禁24個月為量刑起點,就其個人情况不作減刑。
【案件編號:DCCC 2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