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吸大麻兩姦女童 經紀囚8年半 帶性玩具到酒店 官斥處心積慮
文章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明報專訊】男地產經紀5年前邀約分別14歲及15歲的女童到酒店,並向二人提供大麻,其間兩度強姦14歲女童。男子承認一項販毒罪、否認兩項強姦罪,早前被陪審團裁定罪成。高等法院法官昨斥被告以大麻荼毒兩童的心靈,受姦女童過程中不斷哭說「唔好」,但被告一意孤行,視她為泄慾工具,更在無戴安全套下在其體內射精,對她造成永不磨滅的傷痛,就3罪判被告入獄8年半。

控刑恐另一女童不成立

被告葉嘉城(現年29歲)被控於2019年11月20日在屯門一酒店房間非法販運草本狀大麻及兩度強姦當時14歲的女童X。被告開審前承認販毒罪,他原另面對1項涉及15歲女童Y的刑事恐嚇罪,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事主嚴重抑鬱焦慮

法官郭啟安引述X的創傷報告,X事後有嚴重抑鬱和焦慮症狀,精神恍惚和情緒低落,腦海經常重現事發片段。X憎恨被告,亦對好友Y迴避出庭作供感失望。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身為成年男子,利用兩名未成年少女的無知和好奇,誘使二人到酒店開房飲酒作樂;被告是大麻毒品提供者,遠比一般運送和保管的人罪責更重,就販毒罪判監6個月。法官續稱,強姦罪行令人髮指,證據顯示被告帶同性玩具到酒店,更問X和Y有無興趣使用,反映他處心積慮犯案。

被告為提供大麻後悔

求情稱與未婚妻分手

過程中X不斷哀求要求被告停手,惟被告一意孤行,更兩度強姦她,第二次強姦時在X體內射精,行為自私。X在本案作證,無疑是在她傷口上灑鹽。法庭亦留意到被告只表示對提供大麻感後悔,在強姦一事避重就輕,毫無悔意。法官就兩項強姦罪判監8年,與販毒罪分期執行,總刑期8年半。另外,被告在求情信指候審5年來承受巨大壓力,更因而與未婚妻分手,二人放棄未婚妻腹中胎兒。

據控方案情,2019年11月被告和Y透過社交程式認識,同月19日晚被告約Y到酒店吸服大麻。Y與X其後應邀赴約,凌晨時分被告突然試圖脫下X褲子,Y促被告「唔好整」,被告叫Y放下手機入廁所,又對X說「你都唔係處,你驚咩啫?」X哭着說她是處女,哀求停手,被告無理會,先後強姦她兩次。Y的父親2020年1月14日致電X和Y的學校社工,X向社工透露事件,社工再轉介警方跟進,被告1月22日被捕。

【案件編號:HCCC 2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