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伯獅子山展條幅 辯:漁署無申請指引違憲
文章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明報專訊】社運人士「陳伯」陳基裘涉去年9月,在獅子山頂展示「橫眉冷對千夫指 俯首甘為孺子牛」等字句,被控「沒有許可證下於郊野公園內展示條幅」罪。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辭,辯方質疑當局在網站沒有向公眾提供申請展示條幅的指引,惟控方指相關爭議不涉及本案,應該在司法覆核處理。裁判官聽罷雙方陳辭後,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裁決。

控:應司法覆核處理

據控方案情,警方去年9月28日在獅子山郊野公園截停調查被告陳基裘(76歲),從其身上搜出3副對聯,其後放行。同年10月5日,警方到被告寓所搜查,找到涉案3副對聯。漁農署農林督察確認,署方沒有收到被告展示條幅的申請,除非獲發許可證,任何人不得在郊野公園內展示條幅。

審訊中曾播放網媒照片和片段,顯示被告持對聯登上獅子山,寫有「橫眉冷對千夫指 俯首甘為孺子牛」、「發揚獅子山精神 昂首闊步奔未來」和「堅持才有希望 挺胸膛向前行」字句。

辯方陳辭時質疑相關條例的相稱性,被告展示條幅屬於一次過及短暫的行為,惟控方指即使只是在郊野公園內一次展示條幅,已構成對其他公園使用者的滋擾,故條例需要監管相關行為。

辯方主張漁農署沒有向公眾提供申請展示的清晰指引,涉違憲及令公眾誤墮法網,故應判被告無罪,控方反駁指辯方從沒在審訊中提出「違憲」的說法,而且有否違憲應循司法覆核等途徑處理。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2月10日裁決。

【案件編號:KCCC 5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