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師「驅邪」涉殺智障女 官引導陪審辨血迹斷意圖
文章日期:2024年10月15日

【明報專訊】自稱「茅山道士」的中醫師涉2019年以驅邪為名,侵犯及襲擊女徒弟的智障女兒致死。中醫師與事主母親否認謀殺等3罪受審,法官杜麗冰昨早開始引導陪審團,指若認為中醫師有意圖造成事主身體嚴重傷害,可裁定他謀殺罪成,否則可考慮他誤殺罪成,包括他是否違反照顧責任並構成疏忽。法官提到,有相片顯示中醫師曾用手指撐開事主眼睛,事主當時已滿臉瘀傷。陪審團預料今起退庭商議裁決。

首被告張子材(現54歲)被控非禮及謀殺事主吳恩宇(終年21歲),次被告兼事主母親吳馬如賡(現57歲)被控協助和教唆張非禮事主。法官指出,患輕度智障及言語障礙的事主於2017年沒再就讀展亮技能發展中心,同年跟父母和張子材兩師徒共住龍尾村的村屋。

對於辯方提出事主可能曾經自行飲酒,房內有袋或由事主寫上「I am possessed by demon(我被惡魔附身)」字句,法官引導指上述說法無證據,純屬猜測,例如不知道該袋何時放在房內,以及事主是否相信自己遭邪靈上身。兩名被告選擇不作供,不過在錄影會面解釋涉案行為,法官重申舉證責任在於控方,提醒陪審團需按照證據作出無可抗拒的推論。

針對謀殺罪,醫生認為事主染上肺炎、腦膜出血及其體內酒精都是致死原因,張子材在會面表示發現事主呼吸微弱,但沒帶她求醫。法官建議陪審團考慮事主的血迹等,來判斷張是否具意圖對事主造成嚴重身體傷害;如果張無相關意圖,則需考慮張是否令事主置身危險處境並違反照顧責任,構成「嚴重疏忽誤殺」,抑或「非法危險行為誤殺」。至於非禮罪,法官指要考慮該行為是否涉及性的涵義和獲得事主同意,若張子材非禮罪脫,吳馬如賡協助非禮罪應罪脫。

被告認多次襲擊事主 打爛雨傘

官着陪審估計力度

法官總結證供時指出,張子材承認多次襲擊事主,施襲用的雨傘打到破爛,陪審團可估計其力度,張又撞傷事主頭部令她流出「適量嘅血」,以及灌事主飲酒。吳馬如賡另承認與張買假陽具,張聲稱事主與「陰人」性交,遂用假陽具插入她私處。法官留意到,張稱懷疑事主偷飲水,陪審團或要考慮是否意味事主飲水亦須批准。

【案件編號:HCCC 1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