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漢控非法性交 智障女稱被迫曾推開
文章日期:2024年10月15日

【明報專訊】七旬老翁兩年前涉嫌3度帶輕度智障的女子到其元朗寓所性交,導致女子懷孕墮胎,被告否認3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案件昨在區院開審。女事主供稱,前後約4次與被告性交,她感覺被迫,心情「好唔舒服」,曾推開對方。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被告在警誡下指事主曾在公園內向他索取200元,他以為對方是妓女。

被告陳建青(現年71歲、無報稱職業)否認於2022年2月至3月某日、同年7月9日及7月某日與X非法性交;X案發時30歲。被告庭上需佩戴助聽器,並由客家語傳譯員協助。

警誡下稱「以為對方是妓女」

被告常光顧事主食店早相識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X輕度智障,曾接受特殊學校教育。X的父親Y在元朗區經營飲食店舖,X會在舖內幫忙,被告經常光顧,因而結識X。X每天上午7時許會外出晨運約兩小時,2022年7月9日X外出時遇上被告,被告帶X乘小巴至其元朗寓所,與X非法性交。X要求被告戴安全套,被告無理會,X留意到被告下體有液體流出。

事主懷孕墮胎 被告胎兒生父

當日中午約12時X才回家,其間無接聽父親Y電話。約一星期後被告再帶X到寓所性交。X檢驗後發現懷孕,其父尋求社工協助及報警。X於9月14日接受人工流產手術,被告證實為胎兒生父。被告同年11月8日被捕,警誡表示「我7月份冇搞過佢,只係2月份搞過佢,佢仲問我攞200蚊,我以為佢係『雞』」。被告又指二人只性交一次,是X自行脫去衣物。

庭上播放X錄影會面片段,X稱被告為「阿叔」,二人有彼此聯絡方法。X指前後共約4次與被告性交,惟不記得日期,被告「擺條嘢入嚟」,X感覺被迫,心情「好唔舒服」,曾推開對方。X以視像作供,盤問下同意她2015年已見過被告,她會與對方交談,亦曾主動向他索取電話和取煙。

【案件編號:DCCC 4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