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020年入稟指《大公報》以「亂港頭目謀「着草」 路線曝光 收費100萬」為題的文章,抹黑黎擬棄保潛逃。黎要求法庭禁制《大公報》發布相關內容,下令該報公開道歉和賠償。案件昨於高院開庭處理,黎一方稱審訊涉及公眾利益,應設陪審團,《大公報》則認為應由法官審理。法官歐陽桂如聽罷陳辭,押後本月內宣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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