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體育專員黃德森辭職,3年合約,只做了一年就走人。《明報》引述知情人士指,黃德森不是問責官員,又沒有政府工作經驗,「寫大量文件感吃力」,部分政府中人質疑他「制訂政策欠缺宏觀效果,被認為『無表現』」。讀到這裏不禁懷疑放風者是直是曲?一名不屬「問責團隊」的官員,尚且因「無表現」無癮求去(或「被求去」),置問責那些於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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