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兩地處理人權挑戰法律框架不同 不跟英判例 流水集會上訴駁回
文章日期:2024年8月13日

【明報專訊】2019年維園8.18「流水式集會」案,黎智英及李柱銘等7名民主派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立,當中7人上訴後獲撤銷「組織集結」罪,另就「參與集結」定罪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方援引英國兩宗判決,爭議定罪限制基本權利,並指本案不符合「相稱性原則」。案件橫跨逾4年,終院昨日宣布一致駁回7人上訴,維持原判。判辭指出,香港法庭不應跟隨上述英國兩案的判決,又指上訴方的主張與本港司法管轄權的所有原則相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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