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反恐條例》首案「屠龍小隊」和無名組織等涉策劃2019年用炸彈殺警,當中6男1女不認罪在高院受審,案件步入尾聲。控方結案陳辭針對恐怖主義行為的定義,指「掟汽油彈、打爛公共設施都算」。控方又指涉案兩枚土製炸彈雖然體積不大,但經軍火專家化驗後被評定具有很大威力。控方今繼續陳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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