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倘罪責重 十四五歲也可能坐監
文章日期:2024年7月25日

【明報專訊】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觀塘分校後山發現爆炸品,4名13至15歲少年被捕。根據《少年犯條例》,任何10至13歲兒童不得判處監禁,而14至15歲少年人倘有任何其他適當處理或懲罰方式,亦不得判處監禁。律師梁永鏗表示,少年法庭一般會考慮涉案爆炸品數量、被告角色等,倘罪責較重,14至15歲「也有機會要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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