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狎鄰家童囚9月 官斥沒悔 創傷報告稱事主夢到被告變惡魔 常感私處癢
文章日期:2024年7月13日

【明報專訊】35歲已婚男警涉藉檢查煤氣為由,進入鄰居單位摸7歲女童胸部及下體,受審後被裁定一項非禮罪成,昨於粉嶺裁判法院判囚9個月。心理創傷報告稱事主夢到被告變成惡魔捉拿她,又常感下陰痕癢,要以長時間冲洗。裁判官斥被告身為警員知法犯法,嚴重違反誠信,其個人狀况並非構成向天真爛漫小朋友「埋手」的原因,行為不可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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