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你知:條例回歸前夕通過 繞道工程曾受挑戰
文章日期:2024年6月21日

【明報專訊】香港任何屬《前濱及海牀(填海工程)條例》下定義的填海工程,均受該法例規管。若工程發生在《釋義及通則條例》(第1章)訂明的海港範圍,有關工程同時受《保護海港條例》規管。《保護海港條例》是時任立法局議員、保護海港協會副主席陸恭蕙以私人草案形式提出,並於1997年6月回歸前獲立法局通過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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