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港例倡「鬆綁」 非永久填海限7年 「大型填海」機制寫入規範 修例倘通過可推4海濱工程
文章日期:2024年6月21日

【明報專訊】現時《保護海港條例》(簡稱《條例》)限制在維港填海,政府去年提修訂「拆牆鬆綁」,經公眾諮詢後調整部分建議,主要包括為「非永久性填海」項目加入最多7年的總時限,以及不超過1年的延長時間;另如「海港改善工程」或「非永久性填海」,須由財政司長決定批出豁免容許施工,填海面積設上限及須符公眾利益。發展局表示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條例修訂草案。政府稱若修例通過,可推4項海濱工程,包括堅彌地城新海旁行人板道、將灣仔和銅鑼灣海岸台階延伸至水體等(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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