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三與女童性交 男生判勞教 事後兩犯風化 官質疑警誡處理
文章日期:2023年10月5日
【明報專訊】一名高中生在中二時與13歲女同學拍拖,分手後女同學向社工傾訴,揭發男生曾與她在住所三度性交。男生早前承認3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昨於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判刑。暫委法官彭亮廷批評,被告案發後竟敢和一名女童在商場殘廁性交,再荒唐到帶另一女童到酒店非禮,彭官批評事件嚴重,卻以警司警誡處理,校方知悉後亦讓他擔任總領袖生,彭官感到詫異,認為要建立男生守法意識,判入勞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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