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童至少四成有特殊需要 報告倡增社工照顧員人手
文章日期:2023年1月30日

【明報專訊】社署在童樂居虐兒案後成立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繼去年完成針對留宿幼兒中心的首階段檢討,據悉委員會另外針對照顧兒童及青少年的兒童院、兒童之家等服務的第二階段檢討大致完成,提出39項初步建議,最終報告有待公布。報告披露,各類兒童住宿照顧服務評估為「有特殊需要的服務使用者」,佔整體服務名額約四至六成,建議增加社工、增加前線照顧工作員並提高人手比例、檢視個案管理機制等,另建議機構設機制監察運作,包括安裝閉路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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