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文章】政府於10月21日刊憲,把大麻二酚(CBD)納入《危險藥物條例》附表1作為危險藥物管制,正式把CBD看成毒品。透過下文,筆者希望讀者:一、明白禁毒政策可取與不可取之處;二、探討現時社福界可以如何配合政府禁毒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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