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緻茵:區議會應否留低?
文章日期:2021年11月26日

【明報文章】社會事件的影響下,非建制派在2019年的區議會選舉大勝,改變了回歸以來建制派主導下區議會與政府在地區行政的合作關係。本年5月,特區政府根據《港區國安法》和《關於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的相關規定,透過本地立法引入區議員宣誓的要求。政府公布宣誓安排前,大量區議員因各種理由相繼辭職;部分願意宣誓的區議員則被裁定不符宣誓要求而失去議員資格,只有少數非建制議員可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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