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7條列明,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訊,不得受無理或非法侵擾,其名譽及信用,亦不得被非法破壞。為落實公約責任,香港於1996年12月起實施《個人資料(
【明報專訊】文化遺產 (Cultural Heritage)是指由古人傳承、具有獨特和普世價值的物質或非物質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