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柏芝泛淚作供 飽受折磨兩日無瞓 斥傳媒節錄報道不公平 遭向太封殺非事實
文章日期:2025年12月9日

【明報專訊】張柏芝遭前經理人余毓興控告違約,入稟索償至少1276萬元,案件昨日在高院續審。張柏芝作供被問及合約細節時哽咽說:「我呢兩日飽受折磨、兩日無瞓過,我飯都無食,吞晒成份合同。」她稱不斷翻查涉案文件,斥傳媒節錄報道不公平。余一方當庭展示向華強太太陳嵐「封殺」張柏芝的娛樂新聞,張柏芝強調封殺事件非事實,不希望在法庭公開回應,「真實嘅嘢只有我一個人知」。

記者:余卓祈

攝影:林祖傑

原告余毓興和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被告張柏芝。張柏芝第二日作供,接受原告大律師鄧力行盤問。庭上展示,張柏芝2011年7月與新亞洲娛樂聯盟集團簽署8年經理人合約,談及成立個人工作室。2012年5月,張與余簽訂《張柏芝工作室合作協議》,余斥資成立工作室接洽歌影視項目。

斥余用假文件偷呃拐騙

張柏芝在盤問下供稱,只要助手同意,她就會簽約,對文件條款不知情。張柏芝稱簽約時正在內地拍電影,內地未流行成立個人工作室,工作室條款或由余毓興自行添加。原告一方指,余提交的協議列明「雙方在簽訂全球獨家經理人合約的基礎」,而張的版本欠缺此句。張柏芝稱余的版本是假合約,自己的版本才屬實。法官歐陽浩榮關注,成立工作室原本與新亞洲娛樂有關,後來新亞洲娛樂無持股;張稱自己遭「有心人」蒙騙,斥余用假文件偷呃拐騙。

張柏芝眼泛淚光說對合約細節不知情,透露上周五作供以來沒好好睡覺,「我飯都無食,吞晒成份合同」。她指向後方記者席說:「背後有啲媒體令我好大壓力。」還斥傳媒節錄一兩句報道並不公平。法官提醒稱證人作供是案件必經程序,若她需休息,法庭可安排小休。

稱輸贏不重要 不想啞子吃黃連

原告方提到,張柏芝和余毓興2014年8月在寶馬山會面討論合約糾紛,張稱得知余患癌,願念舊維持合作關係。張柏芝庭上激動說考慮余患病及要養妻活兒,即使余多次背叛,她不想將對方趕入絕路,「人唔會一世係衰人,我曾經後生做錯事,我個仔都做過錯事,唔代表我唔會原諒佢」。她說官司輸贏不重要,不希望啞子吃黃連,放任余毓興繼續行騙,語畢以紙巾拭淚。

原告方展示娛樂新聞截圖,當中稱向太陳嵐2015年因電影《3D封神榜》「封殺」張柏芝,張透過AEG公司回應。張柏芝庭上稱,余毓興不了解封殺事件真相,不會回答相關問題,「我唔會講,根本事實都唔係咁……你知唔知我背負幾多嘢?」她稱不記得當年有否透過經理人公司發表回應,亦不記得關於自己形象的新聞,「我不嬲都無咩形象」。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 12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