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工跌死 罰款加7萬 僱主:還唔到,博拉
文章日期:2025年12月9日
【明報專訊】油麻地吳松街2022年5月發生工業意外,一名棚工搭棚時疑因安全繩斷裂,從6樓失足墮斃。僱主早前被裁定3項傳票罪成,獲准分90期繳付9萬元罰款,控方其後提出刑期覆核,案件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聆訊。裁判官引述被告稱,被告在其公司倒閉後出現財困,現居無定所,靠打散工維生。裁判官稱罰款不能遠超被告可負擔能力,同時要反映社會對工業意外的關注等,下令把罰款上調至16萬元及縮短分期令。被告聞裁決後稱「還唔到」,「真係博拉」。
原准分90期付9萬 官令還16萬
被告許佢成(63歲)案發時獨資經營華昌棚廠,是48歲死者陳兆豐的僱主,棚廠案發後已沒營運。被告否認「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防止任何人墮下」等3項傳票罪,審訊後被裁定全部罪成,罰款9萬元,准分90期繳付。控方早前稱,被告僅向事主提供爬山用安全帶,安全措施「極少」,且他非初犯,曾就一宗奪命意外有一項定罪紀錄,遂申請覆核刑期及縮短分期繳款令。
被告稱公司倒閉 現打散工偶瞓公園
被告早前因腳痛缺席聆訊,被發拘捕令,他昨到庭重申希望維持原判,說自己暫時「做唔到嘢」。裁判官劉淑嫻就刑期覆核裁決引述被告的背景報告及庭上供辭稱,有腳患的被告有兩段婚姻,育有5名子女,事發後其公司倒閉,要賣車賣樓還債,現於朋友的貨車或公園留宿,靠打散工掙取每月4500至6000元。
劉官稱,法庭不應判處遠超被告能負擔的刑罰,不然會間接致其入獄,然而判罰也應反映事件嚴重程度,以及各界對工業意外的關注,加上被告有前科,決定把罰款上調至16萬元。劉官稱被告已繳付1.2萬元,下令他分74個月繳付餘下14.8萬元,每月付2000元。被告聞言稱「還唔到」,指近數月「完全工作唔到」,「真係博拉」,並要向朋友借錢還款。劉官說,若被告之後無法繳款,須通知法庭,並警告若不按時付款有可能入獄。
【案件編號:KTS 238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