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騙免試駕照 兩男判監4月緩刑
文章日期:2025年12月6日
【明報專訊】8名非華裔男子涉嫌向運輸署訛稱持有海外駕駛執照,誘使運輸署豁免他們考試並發出本地駕駛執照,因而被廉署拘控。其中兩人早前各承認串謀詐騙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4個月,緩刑1年。裁判官表示兩名被告過往均曾參加運輸署駕駛考試,惟未能通過,顯然缺乏應有駕駛技術和知識,並濫用政府機制,做法打擊公眾對道路安全的信心,但考慮到他們背景良好、坦白認罪,接納本案為單一事件,值得給予機會。
同曾考車牌「肥佬」
一求情稱疫下失業
認罪被告為ONG Jomari Perfinan(航空公司休息室主管)及AHMED Waseem(送貨員)。控罪指二人在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串謀其他人,向運輸署訛稱他們符合「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的資格,誘使運輸署向被告批出香港正式的駕駛執照。
辯方昨進一步求情稱,案發時正值新冠疫情,ONG遭公司解僱,包括被告在內很多人都擔心生計,他相信考車牌能增加獲聘機會,但未能通過運輸署的駕駛考試,因而犯案,事後因擔心道路安全,未曾駕駛,現時已覓得新工作並獲晉升。辯方又稱,AHMED最年幼的兒子患自閉症,需接受物理治療,被告是其主要照顧者。辯方強調二人背景正面,在案件較早階段已認罪,並向廉署提供所需協助。
已還押兩周 官信汲教訓
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稱,運輸署的考牌制度在於確保駕駛者有能力勝任,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其中AHMED兩度在運輸署考試中不及格,他們未持有海外地方包括巴基斯坦所簽發的駕駛執照,卻訛稱自己有牌,使運輸署免試簽發駕駛執照,濫用制度。屈官認為任何人無牌駕駛,都等於置其他人於風險中,罰款不足以反映刑責;不過考慮二人個人情况,相信他們還押兩周已汲取教訓,決定給予最後機會,判處緩刑。
【案件編號:ESCC 3006-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