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富戶政策首資產申報 餘4200戶未如期交表
文章日期:2025年12月6日
【明報專訊】房委會早前通過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新額外租金水平今年10月2日至11月30日的申報周期起實施,涉約14.05萬戶,首批富戶明年10月1日按新額外租金水平交租,若租戶在兩個申報周期的家庭入息超額逾4倍、但不高於5倍須遷出。房屋署回覆本報查詢稱,已收到近97%租戶的申報表,按署方回覆推算,即約4200戶未有於限期前遞交申報表。房署又稱正審核收回的申報表,以界定租戶須否繳交額外租金。
房屋署表示,約500戶住滿10年的租戶須同時申報入息、資產、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和居住情况;約7萬戶居住未滿10年的非全長者戶則須同時申報居住情况及是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另約7萬戶剛住滿兩年的全長者戶只須申報居住情况。
倘無特殊情况 拒交表將須遷出
被問有否富戶因應收緊富戶政策而拒絕申報或提交虛報資料,房屋署稱,會繼續以不同方式聯絡仍未交表的租戶,包括致電及家訪,倘租戶有特殊情况或困難而未能依時交表,將會主動提供協助。署方又強調若租戶拒絕申報,或被證實有濫用公屋的情况,署方會向他們發出遷出通知書。
最新富戶政策將昔日按入息水平繳交1.5至2倍租金的「兩級制」,改為繳交2.5至4.5倍租金的「三級制」,例如家庭入息總額超逾現行公屋入息限額4倍但不高於5倍的住戶,由繳交2倍租增至4.5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