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屋工頭收賄罪脫 官:控方未證與分判商關係
文章日期:2025年5月30日

【明報專訊】兩名前模板「工頭」為觀塘安達臣道房署公屋建築項目工作時,涉於2021至2022年接受兩名工人逾4萬元賄款,作為令他們獲分判商聘用的條件。兩名工頭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代理人接受利益共9罪全不成立。裁判官彭亮廷裁決稱,控方未能證明兩被告與分判商屬什麼關係,包括是否存在僱傭關係,「就如建築高樓一樣,控方根本沒把地基建好」,法庭只能裁定罪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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