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53歲消防員涉於去年9月在元朗八鄉少年警訊永久活動中心,協助籌辦少年領袖訓練營時,觸碰兩名歷奇活動女教練的肩部,並「掃」她們的後背,因而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被告不認罪,案件昨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兩名事主供稱,被告的行為令她們感到害怕及不安;惟辯方質疑其中一名事主對被告有好感,但在遭拒絕後懷恨在心,事主不同意這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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