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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僕紀律處分程序化簡 擴停職安排
文章日期:2025年4月16日

【明報專訊】特首李家超提出健全維護國安機制,包括要「優化公務員紀律機制」。公務員事務局昨日公布新措施,包括簡化紀律程序及擴大停職安排,包括在《公務人員(紀律)規例》訂明公務員如被執法機關拘捕,須向其部門首長呈報;如公務員在紀律聆訊前「承認指控」,改為「毋須進行聆訊」可作懲處;而被定為表現持續欠佳者要停職。政府目標明年落實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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