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電台《頭條新聞》其中一集在2020年被通訊局裁定辱警,港台工會和記協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於2021年獲部分勝訴,之後各方就敗訴部分提上訴。上訴庭在去年9月駁回通訊局的上訴,昨就訟費評定事宜頒判辭稱,雖然通訊局被駁回上訴,但接納局方的抗辯符合公眾利益,決定行使酌情權減省訟費,下令局方向工會和記協支付原審和上訴的75%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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