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百欣三房爭產勝訴 73年遺囑裁有效 官信林晚年認障惡化 2004年遺囑無效
文章日期:2025年4月12日
【明報專訊】曾任亞洲電視主席、麗新集團創辦人林百欣2005年逝世,留下逾29億元遺產分予妻兒,惟林於2004年訂立的遺囑未列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為受益人,三房一方遂爭議遺囑無效。高院昨日頒布判辭指出,沒有可靠證據顯示由林百欣指示遺產分配的安排,所謂「分配」是由大房及二房的受益人磋商,且蓄意將三房排除在遺囑之外。法庭裁定三房勝訴,宣布從林百欣的銀行保管箱找出的1973年遺囑及其修訂附件才是真正有效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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