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網站
反恐二案 首被告:將軍澳計劃前夜接勸告 短期內不返單位
文章日期:2025年4月12日

【明報專訊】《反恐條例》第二案,8人涉2020年策劃3次爆炸,昨在高院第86天審訊。首被告何卓為繼續作供,稱將軍澳炸彈計劃打算執行的前一晚,他獲別人告知將軍澳「可能會有啲事發生」,對方「勸我避一避」,因此他打算外宿酒店,短期內不返回原本租用的單位。法官陳仲衡關注,將軍澳事件與何留宿單位與否有何關係?何稱他當時已懷疑出入單位的人「可能涉及爆炸品案」。

這是明報教育網-訂戶專區,進入本區前,請先登入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