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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橋寫字斥共產黨 漢認煽動刑毁囚10月
文章日期:2025年4月2日

【明報專訊】53歲男子去年在灣仔的行人天橋升降機門寫上批評共產黨、國家領導人,以及「台灣獨立」等字句,被控「新煽動罪」等9項罪名。他在警誡下表示是表達對「47人案」裁決的不滿,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5罪,另外4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被判囚10個月。總裁判官蘇惠德稱,縱被告不同意法庭裁決,也不能用破壞公物手段達至目的,法庭須在刑罰上從嚴,免他人仿效,為轉趨和平的社會帶來暗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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