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社評】政府提出修例草案,規定私家醫生必須將病人重要健康資料上載到醫健通,市民同意參加醫健通,即代表醫護可以將他們的資料上載。電子健康紀錄互通,可讓醫護迅速掌握求醫者的關鍵資料,諸如家族病史、藥物敏感和疫苗接種情况,上傳的醫療紀錄愈完整,對病人在不同醫療機構求診愈方便。現時大部分私家醫生都有登記使用醫健通閱覽病人資料,卻鮮有上載資料,當中雖有技術原因及人手成本等考慮,惟部分私營醫療機構及醫生視病人到診紀錄為「資產」,不希望讓同行知道診斷和開藥等資料,顯然也是問題所在。修例有助打破拒絕分享病歷的文化,業界應該積極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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