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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東方網總編徐世平受賄2600萬人幣 判監18年
文章日期:2025年3月14日

【明報專訊】上海前東方網股份有限公司總裁、總編輯徐世平受賄、挪用公款案一審,上海第一中級法院昨裁定徐世平罪名成立,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8年,罰款3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法院查明,徐世平2009至2020年擔任上海市委外宣辦副主任、東方網總裁等職務時,為他人在業務合作、股權收購、融資借款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單獨或伙同他人受賄財物折合2608.05萬餘元。徐世平還涉挪用1.4億公款給有關單位用於經營活動,至案發有1100餘萬元本金未能收回。

(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