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人士移居台灣擬增設長居規定
文章日期:2025年3月14日
【明報專訊】目前港澳人士申請入籍台灣,毋須放棄港澳身分,可保留香港身分證、特區護照及BNO護照,不過未來可能發生變化。賴清德昨指出,對大陸及港澳人士「歸化、融入台灣社會」,在兼顧台灣社會發展及個人權益下,須有更多國安考量;未來有關香港及澳門人士申請來台定居、居留等相關制度,將增列「長期居留」規定,以符合實際需要。
台官方暫未解讀「長期居留」規定,不過台媒《自由時報》月初曾披露,當局擬將港澳人士居留滿1年可申請定居的規定,調整改為4年,並於居留、定居外,新增「長期居留」選項,給港澳人士類似永久居留,但不必取得台灣身分證,降低台灣安全風險。陸委會當時稱會在凝聚社會最大共識後,再行推動。
而原籍大陸人士申請來台定居,賴清德強調,應確實依照台灣法律,放棄大陸戶籍與護照,不能兼具雙重身分。基於兩岸關係特殊性,互相在法理上都同屬「一中」,因此沒有處理「國籍」這一議題,都按「戶籍」辦理。外界關注未來陸配等人士定居台灣將被更嚴格審視,包括要證明註銷大陸戶籍、護照。
賴:嚴限統戰背景大陸人士來台
陸配「亞亞在台灣」因在社交平台多次發布武統言論,遭台移民署取消依親居留許可,台媒指相關檢舉案目前超過100宗。賴清德還提到,應嚴格限制具有統戰背景的大陸人士來台,以及禁止大陸人士來台進行具統戰性質的活動。